中国科学院化学专业数据库(以下简称“本数据库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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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数据引用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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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 用户以非盈利的目的,在公开发表的文献中引用本数据库的数据,无需额外的数据引用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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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 用户以盈利为目的引用本数据库的数据,应当获得本数据库的书面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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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引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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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 用户引用本数据库的数据,应当注明本数据库的名称、所有者和网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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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
请参考使用以下著录内容:
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.化学专业数据库[DB/OL].https://organchem.csdb.cn.[1978-2023]
Shanghai Institute of Organic Chemistry of CAS. Chemistry Database of CAS[DB/OL]. https://organchem.csdb.cn.[1978-202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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